北京大病救助指南:详解临时救助制度,如何申请资金支持?

股票开户 阅读:63 2025-11-19 14:04:13 评论:0

<股票开户>北京大病救助指南:详解临时救助制度,如何申请资金支持?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当自己或家人遭遇大病侵袭时,即便医保能分担大部分医疗费用,自付部分依然沉重。这不仅是个人的经济负担,更是对家庭沉重的打击。

然而,你是否知晓,在北京地区,一旦遭遇大病困境,急需资金支持时,其实存在着多种救助金申请渠道?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探索这些潜在的救助资源。

一、北京市临时救助制度详解

当你或你身边的人在北京地区遭遇大病困境,急需资金支持时,不妨了解一下北京市的临时救助制度。这一制度旨在为因突发事件或意外伤害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提供及时的救助。

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

(一)家庭对象

因火灾、交通事故等不可抗力,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遭遇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

因家庭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且超出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导致本市低保、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面临严重困难的;

其他遭遇特殊困难的家庭。

(二)个人对象

因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导致个人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的;

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 临时救助的申请受理程序

(一)依申请受理

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向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同时,为了方便申请人,也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代为提交申请。

申请临时救助金。申请人必须拥有本市户籍或本市居住证。若拥有本市户籍,则需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若持有本市居住证,则可个人为单位,向居住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申请救助服务。对于寻求救助服务的家庭或个人,当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指导他们向所在辖区的救助管理机构或慈善超市提出申请。同时,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也可直接向本市各级救助管理机构申请所需的救助服务。转介服务。对于那些需要进一步转介服务的家庭或个人,当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有责任协助他们向相关政府部门或单位提出申请。

(二) 主动发现与受理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时刻关注辖区居民的生活状况,特别是在突发事件、意外事故或重病等特殊情况下,他们有责任和义务帮助有需要的家庭或个人提交救助申请。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在执行公务时,若发现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危重病等原因失去主动求助能力的个体,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他们得到及时救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县民政部门在接到有关部门、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的救助线索报告后,应迅速启动核查程序。对于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申请者,相关部门应积极协助其申请救助并确保受理流程的顺畅。临时救助的具体方式和标准

(一) 临时救助金的发放

根据临时救助对象的困难程度和持续情况,临时救助金的发放标准被划分为三个档次。对于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救助对象,将根据家庭成员人数,分别按照1个月、2个月、3个月的当年本市城市低保标准来发放救助金。若救助对象以个人为单位申请,则同样会根据人数和持续时间,按照相应的低保标准给予救助金。这些救助金将通过社会化方式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的个人账户,或必要时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

(二) 救助服务的提供

此外,临时救助还包括提供救助服务。这些服务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必需品的采购、医疗费用的部分承担、心理疏导以及必要的物质援助等。具体的服务内容和方式将根据救助对象的实际需求和当地政策来制定和执行。本市各级救助管理机构及慈善超市等,可依据临时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向其提供衣物、食品、饮用水等实物援助。同样,这些机构还可根据救助对象的需要,提供诸如临时住所、生活照料以及心理干预等救助服务。对于突发急病的救助对象,更是可以获得及时的医疗服务。对于那些符合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人士,本市将依据相关政策,提供相应的救助服务。

(三) 转介服务的提供

若在给予临时救助金和救助服务后,救助对象的困难仍然无法得到解决,我们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对于那些符合本市低保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人士,将及时转入相应救助程序。同时,对于需要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通过慈善项目、社会募捐、专业服务及志愿服务等方式给予进一步帮扶的,也将及时进行转介。

二、北京市温暖基金会的应急救助措施

当遇到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或生活困境时,北京市温暖基金会将迅速启动应急救助机制。基金会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物资援助,以确保受助人员能够及时获得救助,渡过难关。同时,基金会还将积极协调各方资源,为受助人员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和转介服务,帮助他们重建信心,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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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适用范围

对于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仅限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因突发重大疾病、遭遇自然灾害或其他特殊困难,而造成其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情形,北京市温暖基金会将提供相应的应急救助措施。

二、救助标准

对于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因突发重大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北京市温暖基金会将给予大病医疗救助。具体救助标准将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和医疗费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以确保患者能够获得必要的医疗帮助。

职工本人的应急救助标准:

职工直系亲属的应急救助标准:

申办流程

符合本应急救助办法救助条件的职工,在遭遇突发事件或意外灾害的当年内,有权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救助申请。申请人需填写《“北京市温暖基金会应急救助”申请审批表》,并准备一式两份的表格,同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及家庭成员户口本的复印件。

若申请大病救助,需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药费单据及医疗收费凭证的复印件。

申请意外灾害救助时,需由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职工所在单位还需提供家庭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的证明。

此外,已获得的各种医疗保险、救助及工会保障的明细,以及多级工会的救助证明材料,均为必要提交项。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工会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相应的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再由所在区或集团公司的工会进行复审。经过两级工会审核的材料,将连同相关证明一并送至北京市温暖基金会。

(三)北京市温暖基金会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详细评审。对于复核无误且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基金会将依据其困难程度来确定救助的具体标准和金额。经过领导批示后,评审结果将在北京市总工会或北京市温暖基金会的官方网站上公示三天。若无异议,将通过三级服务体系迅速完成应急救助。

救助金的发放与领取

(一) 填写《“北京市温暖基金会应急救助”发放凭证》。在凭证的“受助原因”栏中,需根据受助人的实际情况详细注明“重大疾病”、“突发性灾难”等原因。受助人需在“领款人”处亲笔签名;若无法签名,可由其家人、亲属或委托他人代签。若由单位代发,相关工作人员需在“经办人”处签名。此发放凭证将由基金会妥善保管,作为专项基金的入账依据。

(二) 对于医院无欠费的受助人,基金会将直接将救助金交付给受助人本人;若医院尚有欠费北京大病救助指南:详解临时救助制度,如何申请资金支持?,受助人需提供医院账户,基金会会将救助金汇入该指定账户。

(三) 若救助金通过“京卡·职工互助服务卡”发放,受助人需在公示结束后的一周内,向基金会提供本人的“京卡·职工互助服务卡”卡号。基金会核实信息后,将通过北京银行发放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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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北京市医疗救助政策

(一)救助对象与条件

北京市医疗救助主要针对以下对象:

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以及其他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

(二)救助内容与标准

北京市医疗救助包括以下内容,并设定了相应的救助标准:

住院费用救助;门诊费用救助;特定药品费用救助;其他必要的医疗救助。

(三)申请与审批流程

申请北京市医疗救助,需遵循以下流程:

申请人向所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保障事务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区县民政部门;区县民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审批决定。

(四)救助金的发放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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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享受医疗救助的申请人,其救助金将直接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或通过其他方式发放。救助金必须专款专用,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五、办理条件

(一)社会救助对象

(一)救助对象

北京市医疗救助的办理条件主要针对以下社会救助对象:

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以及其他符合救助条件的社会困难群众。

(二)因病致贫家庭中的重病患者

在办理医疗救助时,因病致贫家庭中的重病患者也符合救助条件。这类患者往往因病导致经济困难,无法承担高额医疗费用。因此,他们可以申请相应的医疗救助措施,以缓解经济负担。

(三)办理时限

针对不同的救助申请,办理时限也有所不同。对于住院押金减免的申请,乡镇、街道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出证工作。而对于事后医疗救助和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的申请,乡镇、街道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核工作,区民政局则负责审批工作。具体来说,办理事后医疗救助的审核期限为10个工作日,审批期限为5个工作日;办理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的受理审核期限为25个工作日,审批期限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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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收费标准

对于因病致贫家庭中的重病患者所申请的医疗救助,相关费用均免费。这是为了确保这类患者能够无负担地接受必要的医疗救助措施,从而缓解其经济压力。

七、所需材料

申请医疗救助时,因病致贫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住院押金减免

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需向医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申请住院押金的减免。这些证明材料通常包括贫困证明、重病诊断证明等,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医疗机构。

(二)出院即时结算

完成治疗后出院时,患者可申请即时结算。此时,需向医院提供完整的医疗记录、诊断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等材料,以便医疗机构进行快速结算。

需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通知单和住院押金缴费通知的复印件,以申请住院押金的减免。若患者罹患重大疾病,还需额外提供本市二级及以上医保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对于怀孕分娩的情况,应提交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 事后医疗救助的申请

在完成上述材料准备后,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事后医疗救助的申请。

在申请医疗救助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北京市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或北京市医疗住院收费票据,同时提供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费用结算分割单。本市医保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以证明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情况。若患者罹患重大疾病,还需额外提供本市二级及以上医保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以证明疾病的严重程度。对于怀孕分娩的情况,应提交生育服务证复印件,以证明患者的生育情况。民政部门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救助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在准备好上述材料后针对个人重病的救助基金有哪些,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医疗救助的申请。

在申请医疗救助时,除了上述基础材料外,还需准备以下证明材料:

户口簿及身份证的复印件,以核实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填写并提交《申请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经济状况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登记表及声明书》,详细说明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提供年度收入证明和相关财产证明,以证明家庭的收入和资产状况。再次提交本市二级及以上医保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以证明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情况。北京市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或北京市医疗住院收费票据,同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费用结算分割单,详细列明各项医疗费用的结算情况。民政部门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以确保救助申请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准备好以上材料后,患者或其家属可正式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医疗救助的申请。

5. 办理程序

(一) 住院押金减免与出院即时结算

在申请医疗救助时,患者或其家属需遵循一系列办理程序。其中,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是关键环节。这些程序旨在确保患者能够顺利接受治疗,并减轻其经济负担。

申请阶段。社会救助对象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保所提出申请,请求出具《社会救助对象享受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审查证明》,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与证明出具。社保所在收到申请后,会指导申请人填写《承诺书》和《北京市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办理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登记表》,并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随后出具上述审查证明。救助实施。持有相关证件的社会救助对象,需携带医院开具的住院通知单以及审查证明等材料,前往提供住院押金减免和即时结算服务的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在这些医疗机构中,患者将享受住院押金减免政策,并由医疗机构遵循“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依据医疗救助政策先行垫付治疗费用。患者仅需支付自负部分费用,即可顺利办理出院手续。

(二) 事后医疗救助阶段

在患者办理出院手续后,医疗机构将依据相关医疗救助政策,对患者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进行审核,并由相关机构进行结算。这一阶段旨在确保社会救助对象能够及时、足额地获得医疗救助资金,从而减轻其经济负担。

申请:事后医疗救助待遇的申请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救助对象需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递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受理与审核:社会保障事务所将验证申请人享受社会救助的证件,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详细审核。同时,会指导申请人填写《北京市城乡社会救助对象事后医疗救助待遇申请表》。之后,该事务所将核实申请人在年度内享受医疗救助的情况,并填写《北京市城乡社会求助对象事后医疗救助待遇审批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医疗救助审核的行政主管部门将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相关材料逐级上报至区民政局进行核准。审批与资金发放:区民政局将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明确的批准意见。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将通过社会化发放的方式,确保在审批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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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

对因病致贫的家庭,政府提供医疗救助。这类救助旨在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必要的医疗服务。申请流程

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因病致贫的家庭成员需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递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这包括填写《申请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经济状况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登记表及声明书》,如实申报家庭的经济和医疗费用情况,并授权区民政部门进行核查。同时,还需提交上一自然年度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证明材料。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保障事务所将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申请将予以受理,并指导家庭填写《北京市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申请表》。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经济和医疗费用情况进行详细核实,并填写《北京市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审批表》。此后,申请情况将在村(居)民委员会进行首次公示。公示结束后,同级医疗救助审核主管部门将提出审核意见。

审批与资金发放

区民政局将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将拟救助家庭的基本情况和救助金额在相应机构进行第二次公示。如公示期满无异议,区民政部门将在《北京市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审批表》上签署救助意见。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将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在审批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发放。

八、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政策

对于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在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同样可以申请医疗救助。这一政策旨在进一步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必要的医疗救治。申请流程、受理与审核、审批与资金发放等环节,均参照上述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政策执行。同时,城市特困人员还可以享受其他相关的社会救助政策,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医疗救助对象

(一)本市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二)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城市低保标准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本市规定的其他符合特定生活困难条件的人员。医疗救助待遇

(一)持有《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市低保对象,在就诊时可以享受基本手术费和CT、核磁共振大型设备检查费20%的减免针对个人重病的救助基金有哪些,同时普通住院床位费也可以享受50%的减免。

(二)对于城市低保对象在患危重病时产生的医疗费用,若全年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000元,他们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在扣除各项医疗保险可支付部分、单位承担部分及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期内享受的医疗待遇后,若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仍超过1000元且影响到其基本生活,也可申请救助。医疗救助将按照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50%进行支付,且全年个人累计医疗救助支付额度通常不超过1万元。对于特殊困难人员,经过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申请和区县民政部门的审批,其医疗救助比例可适当提高。

(三)对于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以及因公致残返城知青和60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他们的医疗费用将按照原有政策规定执行。北京市社会福利医院对这些人员免收门诊挂号费和诊疗费,同时减收基本手术费和普通检查费30%北京大病救助指南:详解临时救助制度,如何申请资金支持?,并减收普通住院床位费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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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和事业单位在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应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对于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中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本市城市低保标准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若他们在患危重病时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年收入的50%,所在单位应通过补充医疗保险或其他途径给予救助,确保救助额度不低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50%。对于停产、半停产等经济困难的单位,若无法支付医疗救助资金,职工或退休人员可向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救助,经市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将按照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50%进行救助,且全年救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对于特殊困难人员,经过单位申请和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其救助比例可适当提高。医疗救助办法

(一) 每个区县都指定了1至2所非营利性二级公立医院,专门负责本地区城市低保对象的医疗救助工作。当城市低保对象生病时,他们需携带《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前往这些定点医院接受治疗。在此过程中,已享受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接受治疗。

(二) 这些承担医疗救助任务的医院,必须遵循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为城市低保对象提供合适的治疗。若在救治危重病患者时遇到专业性难题,需要请上级医院会诊,应先征得患者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同意,并根据患者病情确定转诊事宜。对于无工作单位且需到非户口所在地就医的城市低保对象,必须获得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批准。

(三) 当城市低保对象申请医疗救助时,他们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医疗救助定点医院的正式医疗收费收据、处方以及医疗保险部门的有关单据等证明材料。经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由所在区县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并按一定比例给予救助。

五、特种病住院医保报销范围

特种病是指某些特定的疾病,其治疗费用较高,对患者的经济负担较重。为了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住院医保通常会对这些特种病提供特殊的报销政策。具体来说,特种病住院医保报销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重度烧伤等严重疾病。这些疾病的医疗费用在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享受较高的报销比例,从而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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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0〕100号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已调整为10万元。同时,住院大额医疗互助资金的最总支付限额也已提升至20万元。对于患有特定病种的参保人员,如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他们可以在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特殊病种备案申请,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2号规定,特殊病种的结算周期起始于完成审批手续后,首次发生门诊或住院费用时。对于住院病人,其审批信息以入院时为准。每个结算周期为360天,若周期超出审批期限,定点医疗机构有责任提醒参保人员续办特殊病种审批。此外,患有恶性肿瘤需放射和化学治疗、长期肾透析、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特定病种的患者,在办理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后,其医疗费用将以360天为一个结算期,涵盖此期间治疗特殊疾病的门诊、住院费用以及治疗其他疾病的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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